通知公告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教育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4088


为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教育科学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规范有序、合理高效、安全顺利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为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坚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管理

1.教育科学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组织、复试命题与阅卷、面试组织管理和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培训等各项工作。

2.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

3.考生应承诺并遵守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遵法守法,诚信复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三、复试分数线及专业

1一志愿考生:教科院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理论)、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师教育、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复试分数线为350分,小学教育复试分数线为360分,学前教育复试分数线为370。报考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相应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即可进入复试。

2、调剂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范围内,并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复试专家组的认可。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6)对申请调剂到教科院的考生,要求前置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教育学专业考试科目一致。教科院根据考生申请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具体安排

2023年本单位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间为:2023331-41日。

  1. 报到缴费331日(周五)上午8:00-11:30。地点:教育大楼三楼1320办公室。2023年我校收取复试费用为100/生。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第一时间按照要求进行缴费,未完成缴费不能参加复试;已缴费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核。考生报到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③ 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省自考办毕业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校毕业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⑤《湖北师范大学2023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没有两证者,不予按专项计划录取。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加分项目。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330日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我校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复试内容。

资格审核合格后,考生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复试笔试内容:见《湖北师范大学教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研究方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023331下午1410-1610。考试地点:教育大楼1J121J32

2)思想品德考核。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小组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合格或不合格)。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测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总分100分。思想品德考核和综合面试同时进行。面试41日上午800分为



分组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候考地点

面 试 方 向

备注

一组

41

8:00

教育大楼1101

教育大楼1106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理论)、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


二组

41

8:00

教育大楼1202

教育大楼1204

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


三组

41

8:00

教育大楼1203

教育大楼1206

小学教育


四组

41

8:00

教育大楼1422

教育大楼1401

学前教育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学院组织3名教师成立外语测试复试小组,按《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评表》相关指标对考生进行考评,总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6分钟,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确定。测试时间为41日上午800开始,分三组:

分组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面 试 方 向

备注

A

418:00

教育大楼1209

同综合面试各方向

(与综合面试同时交叉进行:做完综合面试的考生可进行外语测试,做完外语测试的考生可进行综合面试)


B

418:00

教育大楼1215

同综合面试各方向

(与综合面试同时交叉进行:做完综合面试的考生可进行外语测试,做完外语测试的考生可进行综合面试)


C

418:00

教育大楼1216

同综合面试各方向

(与综合面试同时交叉进行:做完综合面试的考生可进行外语测试,做完外语测试的考生可进行综合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为:331日上午8:30-12:30。地点为教育大楼1317。如有加试考生,考务办会单独通知。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试题难易参照本科教学大纲。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说明:

1.最低要求。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2.违规考生的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要求,可对考生的初试和复试试卷进行核查,对在报名及初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录取

1、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考生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同,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

   ②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不合格(低于60分)者。

    4、教育学学硕部分专业拟接受调剂考生,具体名额待学校计划下达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教育专硕不接受调剂,相应招生计划数为:教育管理4名,心理健康教育8名,小学教育16名,学前教育16名。

5按复试总评成绩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次,具体参见最新《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在录取学院评定新生奖学金等次,评定奖学金时的总评成绩按所录取专业考生总评成绩计算方式计分。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教育科学学院办公室:0714-6571336330698436@qq.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yzb@hb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4-6573766jw@hbn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2.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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