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段小芳等22名同学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3年11月9日讨论,拟确定段小芳等22名同学为党员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9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下半年拟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联系人: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伊力扎提
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刘丽娟
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秦姗姗
联系电话:0714-6571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