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学院最早可以追溯到湖北师范大学首任校长、教育家邵达成先生于1980年3月创建的黄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室。1987年5月,经湖北省教委批准,成立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1999年5月,成立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系。2008年1月,更名为教育科学学院。
学院现有教育学、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等5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215人。学院设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师教育等5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3个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247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78人(硕士生导师29名),其中专任教师67人,教授10人,副教授19人,博士39人,有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1人,校级学术带头人2人。教师中有全国教育专业学位优秀教师2人,湖北省“青年英才”1人,黄石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1人,湖北师范大学磁湖人才计划2人。学院特聘“磁湖学者”、“彩虹学者”等高层次人才5人,兼聘36人中小学名师作为本科生和硕士生的“实践导师”。
2011年获批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3年和2014年分别获批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学学科2012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2019年获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学院设有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心理与行为科学研究所、教育评估研究中心、鄂派教育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平台。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各级各类省部级科研项目80余项,获得各类科研奖项20余项,发表高水平论文7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29部。学院坚持科研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签订横向合作协议70余项,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5项,科研到账经费近千万。
二、可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学院可对外接受研究生调剂申请。具体专业信息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调剂名额 | 调剂专业范围 | 其他要求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2 | 0401教育学;0451教育 | 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
040106 | 高等教育学 | 2 | 0401教育学;0451教育 | |
0401Z1 | 教师教育 | 2 | 0401教育学;0451教育 |
三、调剂基本原则
(一)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线。
(二)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调剂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学院将会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在调剂系统上给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 https://jky.hbnu.edu.cn/ )相关公告有关复试的具体安排。
(三)考生接受复试通知之后请根据相关复试安排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直接通过在调剂系统中发送,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生在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调剂方案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我校调剂系统将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同步开通,将于4月8日后经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受理调剂考生调剂申请。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复试安排。2025年4月10日线下复试
具体内容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核 | 2025年4月10日,8:00-9:30 |
教育大楼1316A |
复试笔试 | 2025年4月10日,10:00-12:00 | |
思想政治考核、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 | 2025年4月10日,14:30-18:00 |
(三)调剂总评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调剂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调剂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总评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业务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业务课成绩相同,按外语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四)调剂录取原则
1、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按照总评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中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科目任何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3)考生违反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以及学院有关复试管理规定者。
六、学院其他拟通知事项
(一)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
(二)复试笔试科目: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参考书目为:《教育研究方法》,陈向明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
七、联系方式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0714-6571336;2372852995@qq.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yzb@hbnu.edu.cn;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4-6573766,jw@hbnu.edu.cn。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