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教育科学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及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教育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6-10-16浏览次数:10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和《湖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湖师学〔2024〕41号)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组织开展了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及认定工作,经过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各班评审推荐小组审查推荐,学院评审工作组复核,现将教育科学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及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0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309反映,办公室电话0714-6571775

 

教育科学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及认定结果.xlsx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6日